区委党校认真贯彻《北京市基层党校行政学院贯彻落实<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><行政学院工作条例>督查评估办法(试行)》,积极采取三项措施,有序推动我校自查评估工作。一是建立机制强“责任”。召开全校干部动员大会,认真学习领会督查评估工作精神,研究制定落实督查评估工作具体办法,把33项评估要点分解到班子成员,具体到科室,落实到岗位,形成“班子成员亲自抓,科长负责抓,工作人员具体落实”的工作机制。二是对标对表找“差距”。召开专题研讨会,各科室根据职责任务,逐项对标评估要点,开展自查自评,研究确定有力措施20余项。三是四个明确抓“落实”。采取分管领导每月听取汇报、办公室每季度督导检查等方式,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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